一、学校名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招生省份: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
五、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学科优势,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加分政策。
3. 专业录取原则: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 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6.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投档的艺术类考生,按生源省招委会确定的规则录取。
7. 其他:无。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