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艺考生录取分数线(合肥学院艺术生录取原则)

合肥学院艺术生录取原则如下:

1. 音乐学专业考试: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2. 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在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
3. 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在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
4. 录取时,分文理科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并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1×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以上就是合肥学院艺术生的录取原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