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考生,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含现代学徒制)和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资格: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含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3. 具有青海省户籍(或考生本人户籍在青海省)且高中阶段在省外连续就读3年以上的高中阶段毕业学生,可在就读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3+3”模式、“3+2”模式、“3+1+2”模式或“院校+专业组”模式的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
5. 随迁子女考生具有青海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三年及以上)的毕业生,可报考“3+3”模式、“3+2”模式、“3+1+2”模式的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
6. 青海省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可报考“3+1+2”模式的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7. 在青海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报考“3+3”模式、“3+2”模式、“3+1+2”模式的所有批次的志愿。
8. 在青海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实际就读,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可报考“3+3”模式、“3+2”模式、“3+1+2”模式的所有批次的志愿。在“3+3”模式中只能报考本科各批次;“3+2”模式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3+1+2”模式的各批次均可报考。符合上述第5条的考生也可报考“3+3”模式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