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主体的两大组成部分(行政主体的概念及主要类型)

行政主体是指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具有独立法律地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具有行政职权的组织。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组成部分:一是行政组织,包括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二是非营利性行政组织,例如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

行政组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它们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我国,行政组织主要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等。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非营利性行政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例如,我国的公益事业组织、文化事业发展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这些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主要是为了服务公共利益,满足公众需求,以及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非营利性行政组织在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公共服务资源。

总之,行政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行政主体的两大组成部分,即行政组织和非营利性行政组织,在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行政权力合法性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