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二、学院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6号(崇山校区)
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同等学历的考生,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加分。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劳动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公布。
6. 录取通知书由学院授权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其他:
1.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制度。
2. 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学院助学金。
3. 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 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以上就是辽宁广告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