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转专业公示(中国医科大学跨专业考研要求)

中国医科大学转专业公示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拟转专业的同学名单公示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名单

1. 姓名1,学号1,原专业1,申请转入专业1;
2. 姓名2,学号2,原专业2,申请转入专业1;
3. 姓名3,学号3,原专业3,申请转入专业2;
4. 姓名4,学号4,原专业4,申请转入专业3;
5. 姓名5,学号5,原专业5,申请转入专业1;
6. 姓名6,学号6,原专业6,申请转入专业2;
7. 姓名7,学号7,原专业7,申请转入专业3;
8. 姓名8,学号8,原专业8,申请转入专业1;
9. 姓名9,学号9,原专业9,申请转入专业2;
10. 姓名10,学号10,原专业10,申请转入专业3。

二、转专业审批程序

1. 各学院接到本公示后,应立即通知被公示的学生来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填写《中国医科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2. 各学院教学主任对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各学院主管院长对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4. 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转专业的同学名单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5. 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同学名单后,学生工作处将正式文件下发各学院。
6. 各学院凭正式文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转专业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 被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或“专升本”的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1)正在休学的;
(2)正在服役的;
(3)已获得其他专业学籍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 原则上不受理春季转专业申请。
4. 对于全年级前10%的优秀学生可参加二次转专业。对于在报名时间内且报名未结束前提出的申请原则上不得进行撤销。对于经审核同意转专业者应在新专业按照新生办理注册手续。对于已办理休复学、转出、退学、开除等离校手续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