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考生。
三、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加分后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提档分数线。
六、对专业安排和录取规则作出规定如下:
1. 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规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2. 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将其随机录取到未满额专业。
3. 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