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章程
1. 学校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美丽的山城重庆,占地面积3300余亩,校舍面积100余万平方米,设有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秉承“厚德、博学、笃行、卓越”的校训精神,发扬“求实创新、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 招生计划
2021年,重庆师范大学计划招生3000人,其中本科生2500人,研究生500人。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综合考虑专业需求、学科基础、师资力量、学科布局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在报请重庆市政府后实施。
3. 招生类型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招生、定向招生、预科招生、港澳台招生等。普通招生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定向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预科招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录取成绩相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专业调剂以满足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目录
1. 专业设置
重庆师范大学共设有20个学院(系),涵盖理、工、管、文、法、经、教育、艺术等专业领域,共开设70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学类专业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特殊教育等;文学类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等;工学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管理学类专业包括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等;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音乐学等。
2. 专业介绍
教育学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学生将系统学习教育基本理论、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具备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能力。心理学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心理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人才,学生将学习心理学基本理论,掌握心理学的应用方法和技巧。特殊教育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人才,学生将学习特殊教育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特殊教育的技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