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东省最大的信息类高等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87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大专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方式。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长、招办主任、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就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大专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还将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400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汇总分送。
第四章 招生程序及纪律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和到学校指定地点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完成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持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