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本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 学院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3. 对已调档的考生,如果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将予退档。
4. 对符合我院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5.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学院使用山东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就是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2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