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制度及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保健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的部门。
三、管理制度
1. 生产工艺:保健食品的生产工艺应按照标准流程,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2. 原材料管理: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入库前进行质量检查,出库时再次检查。
3. 储存条件:保健食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位置,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
4.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销售管理:销售的保健食品应明码标价,质量合格标识明显。销售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标准的保健食品。
四、职责划分
1.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生产工艺生产保健食品,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2. 品控部门:负责原材料入库出库的质量检查,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 仓储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的管理,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4. 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明码标价,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保健食品。
5. 管理者: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记录保存
各部门应保存所有质量检查记录、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以备查验。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解释和修订。
保健食品的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