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东华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为5110名,其中上海1560名,全国3550名。各招生省份的计划以及专业设置以《2021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以选考科目要求为主要依据,结合生源情况及专业设置等因素进行安排。
3. 对于上海市的招生录取,按照上海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4. 学校对全国各省份的投档比例要求将按照各省实际生源情况与东华大学在当地安排计划数之比进行确定。
5. 对于符合东华大学录取条件、获得东华大学专业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其高考成绩、东华大学录取政策等因素进行专业录取。
6. 东华大学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东华大学专业录取政策等因素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7. 东华大学将根据生源情况及专业设置等因素确定是否实行专业级差。
8. 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东华大学将予以调配专业。
9. 东华大学对于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但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
10. 东华大学在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省份实行“专业组”进行投档。
11. 东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