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招标人的名称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招标程序;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保证金等要求;
3. 提出投标文件的方式和截止时间;
4. 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5. 招标文件交付或者公告的地点和期限;
6. 发出招标文件的费用;
7. 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因此,邀请招标的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左右,邀请的对象不少于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