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黑龙江工程学院举办的独立设置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举办者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95年,2000年由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创办,2005年2月学院整体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学院坐落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设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普通本科专业(方向)41个,高职专业(方向)9个,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特色突出、教育质量优秀,是一所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学院计划招生1500人,招生专业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英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6个专业。
三、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加分。
4.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认可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生源省份不区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则依次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本科三批线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 学院对实行“专业志愿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6. 学院对实行“分数优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7.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或听力),并成绩良好。
8.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9.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0. 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11. 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12. 学院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计划类型,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13. 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4. 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