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计划202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由宁波市政府与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学校以“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应用研究型高水平大学”为发展目标,致力于培养“爱国爱校敬业、博学善思创新、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1. 招生省份
2020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计划招生3750人,其中省外1750人,省内1000人。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31个省(市、自治区)。

2. 招生人数和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以及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3. 预留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尾数等问题。

三、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 对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