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000人,其中普通类招生500人,艺术类招生200人,春季高考招生100人,夏季高考招生200人。
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性质: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300号
四、录取规则:
1.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符合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符合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 对于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若符合其他高校非第一志愿的录取要求,我院将及时转档,进行录取。
6.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将从非第一专业志愿中按投档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7. 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实践、实践经历或具有文体特长且参加省级(或以上)体育竞赛获奖的考生,录取时优先给予安排。
8. 对于专业教学使用的特色要求较高的专业,原则上招收对该特色有一定了解并有兴趣的专业生。
9. 对于有加试科目的艺术类专业,必须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0. 广东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春季高考录取必备条件,具体科目及分值比例见附件1。
11. 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执行。
五、学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收费。
六、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486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