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1招生简章(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37。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条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工作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察。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科发展、人才市场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与学院共同公布的生源计划表。

第九条 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经报省招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以考生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进档考生中,依据其投档成绩、遵循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异者。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规则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学业水平测试准入要求。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队录取。